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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开发,是偷税嘛

讨薪 2024-04-12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分开发如果是为了逃避缴纳应缴的税款,则属于违法行为。 将工资分为两个部分发放,一部分作为正常工资,另一部分以报销或其他形式发放,这种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然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通常指雇主)应当按规定扣缴员工的个税。如果故意不扣或少扣,税务机关有权对未缴税款进行追缴,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相应的罚款。具体来说: 税务风险: 如果企业通过拆分工资的方式少缴或不缴个税,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不仅需要补缴欠税,还可能面临罚款。此外,如果同地区同行业相比,该企业的工资明显偏低,可能会被视为高风险企业,进而受到税务稽查。 法律后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故意不扣或少扣的行为,扣缴义务人将面临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道德与信任问题: 企业在财务管理上采取欺骗手段,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和信任。长期来看,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内部稳定和声誉。 综上所述,工资分开发若用于逃税是违法的,并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和经济后果。企业和员工都应当遵守税法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工资发放和纳税。

  • 必须算。工资薪金收入是指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包括各种形式发放的工资、补贴等,应该如实申报纳税,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少交税款,违反征收管理法第63条,构成偷税。
  • 法律分析:
    一、这是偷税行为,违法的,不管是多造人还是分多次发工资来达到避税目的都是违法行为,一个人一个月发两次工资,按照个税规定,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按照交税档来交税。
    二、合理避税途径:1,不该交税的部分,算到工资里交税了。比如电话费、外地补助等诸如此类,是属于个人在办公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费用,并非个人收入所得,那么需要贴发票,走报销,不要计算在工资里面,这样就做到不需要交税的部分就避免了个人交税。
    2,交税是按照工资分档的,工资的发放做到每个月均衡(让每个月的工资都到同一个交税档里),比如:年终奖,放到一个月里面,就得可能提升好几个交税档次,无形中就会多交税,若分摊到多个月里面,降低交税档次,就会少缴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法律分析:这是偷税行为,违法的,不管是多造人还是分多次发工资来达到避税目的都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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