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法律规定在职女员工可以休98天产假,由于怀孕办理了停薪留职(不上班,不发工资,复职后职位不变)时间是2012年5月到2013年4月,孩子是2012年12月生的,停薪留职时间到了后去办理复职然后再请产假,公司说要孩子出生前15天办理请产假手续,现在孩子3个月了,时间超出98天了,不能请产假。法律只规定了产前休15天,剩下的83天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休啊,当时公司没有让我在孩子生前15天请产假,我自己也不知道,法律有明确规定产假的起止时间吗?有的话,是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公司这样不请产假算违法吗?

其他 2013-03-28 0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