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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下班途中乘坐公司通勤车发生车祸导致右侧髌骨骨折,后在九龙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2009年9月28日认定为工伤。但是公司迟迟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工作,而且在做了工伤认定后要求我上班,我一个外来务工的不懂工伤的操作,在9月底到公司上班至今。下个月我想做内固定手术,但是在此时公司要求我转正(我和我所上班的公司是外派员工关系)并且要我和原来的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和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在我和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后还有没有权利要求我上班所在公司为我做劳动能力鉴定、并做一系列赔偿、我这样的情况作工伤等级鉴定可以评几级工伤,具体的赔偿时怎样计算的,大致可以赔偿到多少钱?公司要是不做鉴定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我做内固定手术期间,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算不算违权?

其他 2010-03-17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肯定构成九级伤残,如果你的年龄在20岁左右、工资水平一般的话,应赔11万元左右,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司共同赔偿。抓紧到劳动局工伤科要求做伤残等级鉴定。
  • 你好!1、你和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你上班所在公司做劳动能力鉴定,并做伤残赔偿。2、你所描述的情况大概是九级伤残,具体级别要看你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才好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还和你的工资和年龄有关。3、公司如不给你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你本人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 在我做内固定手术期间,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算不算违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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