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噪音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其具体规定是: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2、小区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在晚上11点至次日早上7点,声音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