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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一年,是自己要离职的,没签劳动合同,这样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8-10-31 2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到银行打单,银行的单子可以作为证据。
  • 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是从用工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如你在该厂工作超过一年,则从第十三个月起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获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后两金依照当地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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