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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后湖为儿子买了一套150平方的房子,是按揭贷款买的,当时儿子在上大二没有还款能力,购房合同为我和儿子两个人名字,在今年5月份办房产证时给我们办证的工作人员说要产权分割,问我们各占比率,我们说各占50%,然后不能转户口了,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20 1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 婚姻法对夫妻房屋产权变更的规定如下:
    最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 一,不是,户口和房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房产的共有人,而户口可以随迁到房产上,也可以不迁。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一)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二)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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