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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苏州医保断了一个月有何影响
医保断档有影响。影响如下:1、如果医保缴费中断了,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医保就不能报销;2、影响缴费年限,如果只是3个月内中断医保缴费,那么在继续缴费的时候还可以算连续参保时间,但是如果超过了3个月,那么缴费年限就会清零个人账户不会清零;3、影响大病门诊待遇;4、降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额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交社保的方法是什么1、个人交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4、个人交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交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交费比例是20%,医疗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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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工伤鉴定十级可以赔偿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偿下列费用: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偿下列费用: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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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苏州工地干活从高处坠落造成跟骨粉碎性骨折,目前当事人已回老家休养、下不了地走不了路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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