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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分割。婚前男方有套房且有贷款,婚后将此房卖了,又重新购入一套,且有贷款,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后男方父母房子拆迁,得到赔偿款后赠予男方,男方再次购房,房产证上为其一人名字,且有贷款。夫妻婚后对于财产无任何约定。请问,若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7-07-12 09: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为男方,女方可就婚后还贷部分主张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男方父母拆迁赔款赠与男方,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可就后续还贷部分主张夫妻共同财产,但所有权仍为男方所有。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第一次购置的房产有女方的份额,第二次需要看具体情况。
  • 一般夫妻婚前财产是个人,婚后的事共同的,共同的要平均分割
  •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加名的,视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可适当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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