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业主维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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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
佛山南庄高速旁户外广告位超过多少需要审批呢?
户外广告需要城管审批,还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由广告的位置、大小及当地行政法规来决定。户外广告审批流程:1、选好广告位置后,首先请广告公司先制作一个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2张、户外广告位置的现状照片1张,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外广告位置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到城管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城管部门派人现场勘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证(有的地方是一个批件)。2、然后持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1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到工商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广告中涉及到商品生产厂家、评比获奖结果、证照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审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批件,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条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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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楼的为了建电梯,申请了占用公共绿地,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孟翔
孟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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