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讨薪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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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
我在肇庆市端州区工地做事,老板是外地人,他欠我工钱不给,我能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告这个老板吗能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告这个老板吗?
法律分析:即使外地老板拖欠工资发生在本地,但如果现已不在本地,且没有任何办事机构,是无法在本地起诉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只能到外地老板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且前提是必须有他拖欠你工资的证据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茂名法律问答顾问
茂名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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