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未满一个月工作且未签劳动合同,提前申请离职但公司要求你走人的情况,结论是:你有权立即离开职位,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分析过程如下:合同签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未满一个月,因此不会发生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而需支付赔偿金的问题。然而,考虑到您已提出离职,且公司要求您立即离开,这暗示着公司可能已经放弃了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离职通知期:正常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辞职即可。由于您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故不涉及规定的30天通知期。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经济补偿金:尽管您未满一个月工作,但由于公司要求您立即离职,若公司不能证明合法辞退的理由(如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能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前景和风险分析:您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未能获取全部应得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如果您未能遵守正确的离职程序或举证责任。法律前景方面,若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您应该能够顺利离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解决方案: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明确指出离职原因和最后工作日。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离职交接工作,包括归还公司物品和文件。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或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综上所述,您作为员工,即使未满一个月工作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有权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办理离职过程中,请务必遵守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保障自己的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