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劳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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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未成年来上班不满一个月,老板就无缘无故地开除,也没有放假时间什么事情都让员工干,老板什么都不干
面对您作为未成年员工被老板无故开除的情况,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特别是考虑到您提到的超长工时和缺乏休假问题,这些均可能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规。在此情况下,您应当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8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明确指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若您未满十八周岁且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用人单位不应招用您从事劳动。其次,如果您被非法解雇,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赔偿金。如果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则需根据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提供了您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的途径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解雇原因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那么您可以搜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时长记录等,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要放弃追求正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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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在孕期签解聘书怎么办
面对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但处于孕期的情况,您应当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单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时存在特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才能终止。具体到您的情况,第四十五条中明确提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第六十一条指出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并强调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也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益性岗位因合同到期而面临终止问题,而此时您正处于孕期,那么您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顺延至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坚持要终止合同,那么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至哺乳期结束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理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医院的孕检报告、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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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级领导传言,说三道四,已经严重干扰到正常工作,下级怎么办才好,或有什么法律可以解决吗?
面对上级领导的传言和说三道四,下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持冷静: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传言而情绪失控。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不要让传言影响到自己的信心。沟通:尝试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言,看看是否有什么误会或者可以改进的地方。同时,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感受,让上级领导知道这些传言对你的工作和心情造成了影响。寻求同事支持:与同事分享你的困扰,看看他们是否有类似的经历,或者是否有什么好的建议。有时候,同事们的支持和理解会让你感到更加有力量去应对这些问题。记录证据:如果传言对你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可以考虑记录一些证据,如短信、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中国,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诉讼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采取法律途径之前,请确保你已经尝试过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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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
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合同的形式有哪些1、当事人可采用书面形式;2、当事人可采用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4、当事人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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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裁员,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裁员离职补偿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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