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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长期没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怎么交?
一、房子长期不住人物业费怎么收1、房子长期不住人物业费的收取如下:(1)房子未住人物业费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建设单位全额收取;(2)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居住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标准进行折扣。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哪些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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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费包括哪些项目的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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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问您一下天津市底商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呢
法律分析: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实际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约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括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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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一天没有入住能否减少物业费?
不入住依然需要交物业费。房子没有入住的情况下,也是要交物业费。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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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期不住物业费怎么收
一、房子长期不住人物业费怎么收1、房子长期不住人物业费的收取如下:(1)房子未住人物业费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建设单位全额收取;(2)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居住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标准进行折扣。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哪些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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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几个问题,这边是福建省福州市这里的房子空置房,国家对物业费收费的规定是怎样子的是否有减免?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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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泊汇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5元。三级:每平方米10元。四级:每平方米6元。五级:每平方米4元。物业管理收费各地区都有不同的政府指导价,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按不同等级来划分收费标准。不同省市还会根据其具体情况,适当加以调整。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3、法定税费。4、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来、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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