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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二手房中介费标准
法律分析: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法律依据:《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下调0.5%(调整后收费标准见附件)。《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二条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四条经纪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并书面告知应当由当事人缴纳的有关税费项目及标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五条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经纪服务收费行为和收费水平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多收费、乱收费行为,维护住宅经纪服务市场秩序。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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